患了精神分裂有哪些危险行为?
文章来源:济南神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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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了精神分裂有哪些危险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危险行为是指发生的外走、伤人、毁物、自伤、自杀、兴奋或激越等行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由于受精神症状支配,不安心住院等诸多因素影响而常发生危险行为。这些危险行为是受特定的精神症状支配的,那么患了精神分裂有哪些危险行为?
由于精神分裂患者往往会出现幻觉,因此,由于命令性幻听在内容上的危险性、在时间上的不可预测性,家属对此一定要引起高度的重视。如果发现病人存在这一症状,家属要时刻陪伴在病人身边。为了保险起见,好是送病人住院。
有些患者还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被害妄想症,这是所有精神病人常见的症状之一,多数病人采取忍耐、逃避的态度,少数病人也会"先下手为强",对他的"假想敌"主动攻击。对此,重要的是弄清病人的妄想对象,即:病人认为是谁要害他。如果病人的妄想对象是某个家里人,则应尽量让这位家属远离病人,至少不要让他与病人单独在一起。
专家建议如果精神分裂症严重的患者,好进行住院治疗,一方面可以时刻观察病情,另一方面可以时刻关注要病人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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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那些久治不愈,错诊误诊的患者和单纯门诊服用西药治疗无效者及不承认自己有病的患者。最好住院做全面系统的检查,做到明确诊断,对症治疗。有的患者断断续续的治疗,这样不利于病情的康复,一定要做到足量、足疗程的规范治疗,这样才能尽快康复。 咨询热线:0531-88190909 医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4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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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神康医院(山东省直医保,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单位),是经卫生部门批准设立的精神心理疾病专科医院,省重点精神卫生康复和治疗中心,山东省中西医结合治疗精神疾病医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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